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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6月6日晚间公告,公司当天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有关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提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据了解,今年2月23日公司推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拟向不超过35名对象发行不超过约2.09亿股股票,其中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比例不低于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5亿元(含),投向于长沙凤鸣东方(8亿元)、郑州翠语紫宸(0.6亿元)、武汉中交澄园(6亿元)、惠州紫薇春晓(6.5亿元)、天津春映海河(3.4亿元)等5个“保交楼、保民生”住宅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10.5亿元)。
公司表示,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是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精神,提升公司房地产业务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的重要举措,能够充实公司资金实力,提高上市公司发展潜力,助力公司向以高效益、集约式为主的发展方式转变,成为全国范围内产品质量好、特色强,具有优秀品牌与口碑的开发商,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控股股东地产集团亦表示,积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体现了其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发展战略的支持。本次发行完成后,地产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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