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
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
式购买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简称“
《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
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
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
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
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于公司向参股公司陕西华燕航空仪表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上市公司
以现金方式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仍持有陕西华燕航空仪表有限公司 20%
股权,为其参股股东,并签署《增资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交易事项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与本次重组不
具备相关性,因此无需纳入本次重组的计算范围。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在本次重
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
司未发生重大资产购买、出售行为,亦不存在其他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资产购买、
出售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电测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杨 萌 张明慧
李骥尧 罗 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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